审理经过
王瀛华、关振杰、陈正然:
王瀛华与关振杰、陈正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5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元433518元,剩余款项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王瀛华。至此,王瀛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1302民初121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