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杜江晓,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宗县。

被告:王炳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昊王车业有限公司。

被告:广宗县昊王车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17825981224。

法定代表人:王炳洪。

住所:广宗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杜江晓与被告王炳洪、广宗县昊王车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杜江晓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王炳洪、广宗县昊王车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判决之前原告撤诉是其权利,经查原告申请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故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杜江晓撤回对被告王炳洪、广宗县昊王车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原告杜江晓承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