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测绘大队,住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
法定代表人:李启高。
被申请人:洪江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
法定代表人:刘云贵。
审理经过
申请人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测绘大队(以下简称三门峡测绘大队)与被申请人洪江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畜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三门峡测绘大队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网络查询并冻结被申请人畜牧公司银行存款54670.7元,申请人三门峡测绘大队以其银行存款54670.7元为上述财产保全作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三门峡测绘大队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冻结申请人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测绘大队的银行存款54670.7元(银行账号:2507xx,开户行:中国银行三门峡分行和平路支行);
二、冻结被申请人洪江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670.7元;
以上冻结期限均为1年。
案件申请费566元,由申请人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库区测绘大队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