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霍存鹏、黄慢利(申请执行人)、信阳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霍存鹏、黄慢利与信阳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24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244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霍存鹏、黄慢利(申请执行人)。至此,霍存鹏、黄慢利(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527民初548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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