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呷呷莫,女,****年**月**日出生,彝族,四川省甘洛县人,村民,住四川省甘洛县。
被执行人二哥以堵,男,****年**月**日出生,彝族,四川省甘洛县人,村民,住四川省甘洛县。
被执行人古沙阿曲,男,****年**月**日出生,四川省甘洛县人,村民,住四川省甘洛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甘洛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二哥以堵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二哥以堵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8df84f17e0f1195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20.66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