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俊杰,男,1985年4月20日出身,汉族,仙桃市人,住仙桃市。 被执行人:朱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仙桃市人,住仙桃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俊杰与被执行人朱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俊杰于2021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2021)鄂9004执398号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鄂9004执3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刘 林 审判员 彭彩云 审判员 别华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徐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