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李晔,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双峰县。
被申请人:张志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双峰县。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人李晔与被申请人张志和民间借贷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湘1321财保11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张志和的银行存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双峰县人民法院(2021)湘1321财保117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