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熊沸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孝感市孝南区。 申请执行人:熊进高,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孝感市孝南区。 被执行人:孝昌县山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孝昌县白沙镇西正街1号。 法定代表人:彭立芳,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李红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孝感市城区。 被执行人:徐环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云梦县。 被执行人:柳银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孝感市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熊沸平、熊进高与被执行人孝昌县山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红泽、徐环楚、柳银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按照协议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鄂0902执恢2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冷炳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