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万载县凯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康乐街道后街路14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MA37T0M319。
法定代表人:吴清平,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志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载县人,住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钟云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载县人,住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万载县凯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钟云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万载县凯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万载县凯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万载县凯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万载县凯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