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佳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武陟县。
被告张瑜,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李佳伟诉张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李佳伟于2021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李佳伟撤回对被告张瑜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7.5元,由原告李佳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