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华地美物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睢阳区凯旋路东香君路北宏伟蓝郡6号楼2单元1层101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30742113299。 法定代表人:魏三军,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维维,女,****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系公司员工。 被告:刘慧,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审理经过

原告河南华地美物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自愿撤回起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河南华地美物业有限公司撤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河南华地美物业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 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程宇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