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莫某,女,汉族,住广东省廉江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猛,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梁某,男,汉族,住湛江市霞山区。
审理经过
原告莫某与被告梁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立案。2019年9月2日,原告莫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莫某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莫某负担(已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