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兰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安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北静,河北明宇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宋跃兴,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饶阳县,现羁押在深州第三监狱。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兰普诉被告宋跃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申请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