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通力时代(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2号院6楼2层31号。

法定代表人:孙天雄,该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丁祖琴,贵州唯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遵义世纪蓝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红花岗区中华路世贸华庭5-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2347128783L。

法定代表人:邓建华。

审理经过

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通力时代(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与遵义世纪蓝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查询,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财产执行。已对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本院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申请执行人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黔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