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家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剑锋,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乔梁,男,****年**月**日出生,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 被告:杨敏,女,****年**月**日出生,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案由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6月22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何家辉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147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何家辉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凤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