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信阳邦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礼洲,男,汉族,住信阳市。
被执行人王明岗(又名王明刚),男,汉族,住河南省商城县。
被执行人信阳天和建筑公司。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信阳邦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王礼洲、王明岗、信阳天和建筑公司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王礼洲所有、位于信阳市的房屋。查封期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