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萍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胡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萍萍与被执行人胡蓉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蓉至今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胡蓉在银行的存款132115.4元,或扣留、提取其收入132115.4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