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郝作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大同市恒安新区。身份证号码:14022519840420****。
被执行人:靳治国,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山西省阳高县龙泉镇。身份证号码:14022119830129****。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郝作东与靳治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晋0221执18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