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白旦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内蒙古鄂托克旗蒙西镇渠畔村。被执行人:李**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内蒙古鄂托克旗蒙西镇渠畔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白旦旦与被执行人李**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照(2019)内0624民初107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法院执行欠款72723元。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依法于2020年7月10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经总对总查控和传统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清有可供执行财产;2020年8月12日申请人白旦旦与李**清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内0624执7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