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德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冠宇,河北隆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秦皇岛正冶冶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西道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750253728J。 法定代表人:毛云胜,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伟彤,河北凯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马德勇与秦皇岛正冶冶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原告马德勇于2021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德勇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德勇撤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马德勇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孙 庆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奚子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