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建成,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住凤城市。 被执行人:黎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京山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孙建成与被执行人黎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凤城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8日作出的(2020)辽0682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黎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查明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5月13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总对总及线下点对点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车辆、股权、不动产等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黎涛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袁尔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