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薛x。 被执行人:任x。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薛x与任x退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任x名下车辆类型为:K31,车辆识别代码为:026275,车牌号为:晋J×××××的北京现代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耀春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一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