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向立高,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北省建始县,
被告:湖北万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办事处东岳村*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万良财。
审理经过
原告向立高与被告湖北万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原告向立高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