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欧长军,男,汉族,住陕西省城固县。

被告:张斌能,男,汉族,住汉中市汉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欧长军与张斌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欧长军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欧长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周海来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黄 凯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