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信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年县人,住江西省万年县。 被告:夏金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年县人,住江西省万年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李信牛与被告夏金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8日立案。原告李信牛于2021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信牛撤诉。 案件受理费420元,减半收取210元,由原告李信牛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汤颖青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袁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