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地博乐市新华路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0929401815Y。
负责人:王光争,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陈小欠,女,****年**月**日出生,第五师八十五团。
被执行人吕平均,男,****年**月**日出生,住第五师八十五团。
被执行人张生春,男,****年**月**日出生,住新疆温泉县。
被执行人徐永强,男,****年**月**日出生,住博乐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路兵团支行与被执行人陈小欠、吕平均、张生春、徐永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兵0501执1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孟 庆 辉
审 判 员 雷 颂 杰
审 判 员 杨 志 国
裁判日期 二 〇 二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王 浩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