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更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夏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黎明,山西瑶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武军,男,48岁,汉族,住山西省夏县。
审理经过
原告周更建与被告李武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后,原告周更建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周更建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更建撤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周更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