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桑旦久美与永旦朗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桑旦久美,住西藏那曲县。

申请执行人:多瓦扎西,住西藏那曲县。

被申请人:永旦朗旦,住西藏拉萨市。

审理经过

申请人桑旦久美、多瓦扎西与被执行人永旦朗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4日作出的(2016)藏2421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5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6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于2018年3月20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西藏自治区那曲县人民法院(2016)藏2421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