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中博彩铝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巩义市小关镇张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764854161X。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小关镇张庄村。
法定代表人:张博,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广西百色宝萱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百色右江区东增路186号城市花园香榭丽宫第5幢1单元2层2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00MA5K9GAR1H。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广西百色右江区东增路186号城市花园香榭丽宫第5幢1单元2层208号。
法定代表人:陆容萱,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姜明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灌阳县。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广西灌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河南中博彩铝制造有限公司与广西百色宝萱贸易有限公司、姜明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181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西百色宝萱贸易有限公司、姜明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7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价值的财产。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