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卢献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献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 被告:杨伟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玲,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卢献宝与被告杨伟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郎 晶 人民陪审员 李延涛 人民陪审员 丁 雪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刘 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