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男,住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欧美金融城*栋*。 法定代表人:俞磊,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金宝,该公司法务。 被执行人:王磊,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0208198705060013,汉族,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乡大八旗村*组。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受理申请执行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磊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9)衢仲网裁字第13968号裁决书,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0208执38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王磊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潘 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