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航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河南自贸区实验区郑州金成阳光世纪,组织机构代码:MA45ERR7-8。
被执行人:范建利,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济源市。
审理经过
关于河南航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范建利、范杉杉、济源市宸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现查明被执行人范建利在金融机构开户并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范建利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15×××0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2018.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