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罗爱文,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伟,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所地为河南省商城县,系公司法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嘉慧,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系公司法务。
被申请人:内蒙古宽广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法定代表人:史蕊萍。
被申请人:史蕊萍,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所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审理经过
申请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内蒙古宽广楼宇设备有限公司、史蕊萍共计价值633499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并提供东莞市飞鹏物业租赁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房产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屋作为担保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内蒙古宽广楼宇设备有限公司、史蕊萍共计价值633499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