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刘文昌、李金强: 刘文昌与李金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私下全部履行完毕,利息及不足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刘文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122民初65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运兴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王冬勇书记员孙俊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