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润霞,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阳县。
委托代理人:狄海军、高曼,汝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一般代理。
被告:杨玉刚,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汝阳县。
被告:张国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山西省河津市。
被告:河津市亿通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咏
地址:河津市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山西省运城市河东街与周西路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张烨
审理经过
原告赵润霞诉被告杨玉刚、张国强、河津市亿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1年8月20日,原告赵润霞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赵润霞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赵润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赵润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