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金涛。
审理经过
2021年1月8日,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清算工作已经依法结束,并制作清算报告,请求本院终结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履职,现清算已经完成,清算组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确认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二、终结上海朗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