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家庄汇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东胜悦享天地中心0626。
法定代表人:王少飞,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超慧,河北远升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志宏,河北远升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5号一江大厦B座3-4层。
负责人:孟庆涛,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石家庄汇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因原告与被告已庭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石家庄汇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已经庭下达成和解,现原告石家庄汇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石家庄汇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石家庄汇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