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新蒲六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3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磊,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攀,系单位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王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
审理经过
原告河南新蒲六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6日立案。原告河南新蒲六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河南新蒲六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河南新蒲六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