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庆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曲阳县。
被执行人:赵永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曲阳县。
被执行人:赵老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曲阳县。
被执行人:赵阔,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曲阳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赵庆义与被执行人赵永刚、赵老四、赵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2019)冀0634民初1696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