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飞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曼,安徽春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秦争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临泉县。
审理经过
原告刘飞虎与被告秦争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原告刘飞虎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飞虎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飞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刘飞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