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军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昌乐县。 被执行人:丁守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昌乐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军勇与被执行人丁守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需长期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第四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鲁0725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刘 强 审判员 葛明顺 审判员 钟德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执行员 刘锦东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韩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