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现住新疆昌吉市。

被执行人:林红灿,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土地承包户,住新疆岳普湖县莫尕勒镇42团。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兵与被执行人林红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该案终结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张兵申请终结执行,是其真实意思,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对(2021)兵0301执95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赵镇军

审 判 员  刘娟娟

代理审判员  黄和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聂栋梁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