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杨兴刚,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疆哈巴河县。

被申请人:唐博,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疆哈巴河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杨兴刚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唐博所有的位于第十师185团8连种植的红芸豆32吨(价值192 000元)予以保全。申请人杨兴刚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投保的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单(保单号PZDM202065430000000126)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杨兴刚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查封唐博所有的位于第十师185团8连种植的红芸豆32吨(价值192 000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480元,由申请人杨兴刚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张 哲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何婷婷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