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巴加,男,****年**月**日出生,藏族,青海省玉树县人,牧民,略识藏文,现住玉树县,居民身份证:XXX。
被告:巴巴,男,****年**月**日出生,藏族,青海省称多县人,牧民,文盲,现住称多县,居民身份证:XXX。
被告:更加,男,藏族,青海省称多县人,牧民,文盲,现住青海省称多县。
被告:尕玛索南,男,藏族,青海省称多县人,牧民,文盲,现住青海省称多县。
被告:达杰,男,藏族,青海省称多县人,牧民,文盲,现住青海省称多县。
被告:扎西,男,藏族,青海省称多县人,牧民,文盲,现住青海省称多县。
被告:欧江,男,青海省称多县人,藏族,牧民,文盲,现住青海省称多县。
被告:江西然,男,藏族,青海省称多县人,牧民,文盲,现住青海省称多县。
审理经过
原告巴加与被告巴巴、更加、尕玛索南、达杰、扎西、欧江、江西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立案。原告巴加于2021年5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巴加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巴加撤诉。
案件受理费4750.00元,减半收取计2375.00元,由原告巴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