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人罗婵,女,****年**月**日出生,侗族,贵州省石阡县人,住石阡县汤山镇越城南路,公民身份证号码:5222241993********。
被申请人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石阡县汤山镇大关社区。统一社会诚信代码:91520623565009272L。
法定代表人:代小亮,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代小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重庆市人,住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北斗村大路边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001081984********。
审理经过
罗婵与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小亮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21)黔0623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小亮位于石阡县城福天领袖城9号楼9-2-15/16、10号楼10-2-5/6/7/8/9/10/11/12/13,商业内街-1-22/23/30/38/40/45共17个商铺或冻结其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300,000.00元。查封、冻结的期间为1年。
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小亮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
一、查控对象代小亮:1、开户银行:工行贵州铜仁分行铜仁石阡支行营业室(筹),银行账号:24080108010********;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7.23元;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银行账号:62258823********_20001;实际控制账户金额5035.47元;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县八一路营业所,银行帐号:62218870510********,实际控制余额为人民币1541.50元;4、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分行重庆朝天门支行,银行账号:31000207012********;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418.55元;5、开户银行:石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西分社,银行账号:62289300011********-1;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200.29元;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万达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088********CNY0;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02.78元;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万寿桥支行,银行账号:43674237624********-156-1;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2.63元;8、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渝中支行,银行账号:112520000********;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52.90元;9、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岸支行,银行账号:112550000********;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78.27元;10、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南坪支行,银行账号:394701660********;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64.17元;11、网络资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金额0.88元和2.69元。共计控制代小亮资金人民币8527.36元。
二、查控对象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县支行,银行账号:9520010100********;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336.52元;2、开户银行:石阡长征村镇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880101001********;实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3279.48元;共计控制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13616.00元。
本院依法向协助执行单位石阡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了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2021)黔0623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黔0623执保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申请人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小亮位于石阡县城福天领袖城9号楼9-2-15/16、10号楼10-2-5/6/7/8/9/10/11/12/13,商业内街-1-22/23/30/38/40/45共17个商铺。
综上,本案实际保全金额为人民币22143.36元,额度保全冻结金额为人民币5300,000.00元。查封了被申请人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小亮位于石阡县城福天领袖城9号楼9-2-15/16、10号楼10-2-5/6/7/8/9/10/11/12/13,商业内街-1-22/23/30/38/40/45共17个商铺。至此,罗婵与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小亮财产保全一案全部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