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史峰远(申请执行人)、王大伟(被执行人):
依据保全申请人的申请,根据(2021)豫1302民初4753号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已实施完毕,现将信息反馈如下:
查封王大伟名下的房产一处,期限自2021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徐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