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史峰远(申请执行人)、王大伟(被执行人):

依据保全申请人的申请,根据(2021)豫1302民初4753号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已实施完毕,现将信息反馈如下:

查封王大伟名下的房产一处,期限自2021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徐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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