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 被执行人曹新古,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我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与被执行人曹新古罚金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6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陈柯 审判员 易 大 玄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罗 中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