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张继国(申请执行人)、沈阳市铁西区翟家街道余粮村村民委员会(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张继国与沈阳市铁西区翟家街道余粮村村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2080.00元,现已执行到位12213.00元。张继国(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176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张士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杨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