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某某
被执行人:于某某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某、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某有银行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