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仁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昌县人,住湖北省孝昌县。
被告黄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昌县人,住湖北省孝昌县。
审理经过 原告徐仁强与被告黄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原告徐仁强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徐仁强自愿撤回起诉,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有效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徐仁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0元,由原告徐仁强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丁耀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黄书芳